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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2-01 17:52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8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软木制品加工项目

2021年2月1日

广东鼎诚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

三门峡澳森软木制品有限公司

 

投资300万元,租赁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天隆化工机械厂现有空地及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2300m2,建设年产60万张软木片生产线一条。蟾片为规格为:长×=925mm×625 mm,厚度为0.4 mm±0.1 mm的软木片。主要工艺:拌胶、涂胶,压模、烘干、脱模、切边、压刨、剖片,用木箱打包成成品

 

 

 

1)废气

有机废气:涂胶、拌胶、压模和烘干废气经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后通过风机抽风形成负压引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5%,风量2000m3/h)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为1.67 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木材加工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去除效率70%,排放浓度限值60 mg/m3的要求。粉尘:本项目半成品切边、压刨、剖片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后通过风机抽风形成负压引至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0%,风量2000m3/h,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粉尘排放速率为0.013kg/h、排放浓度为6.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厂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最终排入三门峡市华明污水处理厂,不随意外排。

3)噪声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压(脱)膜机、切割机、压刨机、剖片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料、除尘器收尘分类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废胶桶、废润滑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门峡市华明污水处理厂,涂胶、拌胶、压模和烘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切边、压刨、剖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建议总量控制为:   COD 0.007t/aNH3-N 0.0007 t/a,非甲烷总烃0.014t/a,颗粒物0.063t/a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