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场准入项目建设审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办文〔2020〕30号),我局对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予以公告。
一、不在生态环境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及本公告发布目录之内的项目,均由各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或备案。
二、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权限与环评审批权限一致;已由我局审批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依照新的审批权限规定办理。
三、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审批权限按照《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灵宝分局享有市级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三环文〔2020〕190号)要求执行。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一致按本公告执行。
2021年2月19日
附 件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21年本)
一、跨县(市、区)的所有行业类别项目及核与辐射类项目。
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贵金属矿采选 092中型以上、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093的报告书类项目。
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药制造263;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的报告书类项目。
四、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兽用药品制造 275;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6 的报告书类项目。
五、化学纤维制造业: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合成纤维制造282、生物基材料制造283的报告书类项目。
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铁311、炼钢312的报告书类项目。
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贵金属冶炼322、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的报告书类项目。
八、金属制品业:独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报告书类项目。
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 4412(4411和4412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的;燃气发电;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矿瓦斯)发电的4411、4412类其余的报告书项目。
十、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的报告书项目。
十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的报告书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