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4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 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永泰石膏有限公司利用脱硫石膏制备年产30万吨脱硫高强石膏、抹灰石膏及自流平石膏项目 | 2021.9.29 | 《利用脱硫石膏制备年产30万吨脱硫高强石膏、抹灰石膏及自流平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 贵州树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 湖滨区会兴工业园兴槐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 | 河南永泰石膏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20亩,建设生产车间6500平方米,利用工业副产品石膏(脱硫石膏)作为主要原料,天然石膏作为辅料,新建1条年产10万吨高强度脱硫石膏粉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抹灰石膏生产线和1条年产10万吨自流平石膏生产线。 | 废气:脱硫高强石膏粉生产线破碎、包装粉尘收集设施+1台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磨粉工段由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与破碎、包装粉尘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脱硫高强石膏粉生产线烘干工段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抹灰石膏生产线提升机上料口、配料工序、包装工序设置集气设施+1台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自流平石膏生产线提升机上料口、配料工序、包装工序设置集气设施+1台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抹灰石膏生产线和自流平石膏生产线各粉料仓各设置1台脉冲式仓顶除尘器,上料粉尘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表2-1 涉锅炉/炉窑B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 废水:蒸养结晶脱水收集后,综合利用。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废水不外排。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减振、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除尘器收尘灰全部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天然石膏矿分拣杂质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贮存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