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2020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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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3600吨白酒迁建和年产1000吨黄酒项目 |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 | 河南虢州酒业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20万元,全厂总占地面积24000m2,建设内容包括车间、仓库、罐区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600吨白酒和1000吨黄酒,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1800吨白酒和年产1000吨黄酒,二期建设内容为年产1800吨白酒。
| 1、废气。本项目制曲工序破碎废气、白酒原料粮食粉碎废气、酒曲粉碎过程中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5%)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燃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自带超低氮火排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酒糟堆放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浓度≤1.5mg/m3、净化效率≥90%)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白酒黄酒生产废水(浸米米浆废水)、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丢糟渗滤液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市华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后,各厂界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酒糟外卖饲料厂作原料,废泥头回用于生产中,废窖泥、粉碎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硅藻土、废膜、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物、废酒瓶渣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中心,化验室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分别采取了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2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来访电话和信函及相关反馈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进行、同时投入使用,加强“三废”治理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将本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各项环境影响和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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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分别采取了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2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来访电话和信函及相关反馈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进行、同时投入使用,加强“三废”治理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将本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各项环境影响和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