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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24 16:59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30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门峡脱硫技改项目年产10万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工程

20211223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710.35万元,在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建筑石膏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石膏生产车间、成品储存间、成品仓等,项目完成后可年产10万吨建筑石膏粉。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干燥粉尘、筛分粉尘、煅烧粉尘、研磨粉尘、包装粉尘、成品仓粉尘。干燥、筛分、煅烧、研磨等工序生产设备均为密闭作业,产生粉尘均由抽风机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包装机设置集气罩收集包装粉尘,干燥、筛分、煅烧、研磨、包装等工序粉尘经收集后进入 1 套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仓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仓顶排气筒排放(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m),经计算,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和《三门峡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三环攻坚办[2019]37号)等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依托华阳电厂二期工程生活污水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华阳电厂车辆冲洗装置沉淀池沉淀后,不外排;蒸汽冷凝水通过管道回用至华阳电厂锅炉供水系统再利用。

3、噪声:主要为烘干机、提升机、磨机、风机、空压机等等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密闭车间内,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除铁金属废物、筛分杂质、废机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回用生产;除铁金属废物外售;筛分杂质外售;废机油及油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2

立泰水性工业新材料加工项目


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一体化示范区纬七路与经一路交叉口

三门峡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万元,租赁生产车间建设立泰水性工业新材料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t水性涂料。

1、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有机废气。项目在分散搅拌机、砂磨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采用负压抽风方式收集废气,粉尘和有机废气先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计算,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三门峡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三环攻坚办[2019]37号)等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作生产配料,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及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主要为分散搅拌机、砂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密闭车间内,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和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回用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由供应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及废灯管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