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8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三门峡市中医院新院区迁建项目
| 三门峡市湖滨区经二路以东,仓库路以南,经一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原家电市场) | 三门峡市中医院 | 河南碧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中医院新院区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50437平方米(75.6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设置床位数700张,总建筑面积1179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166平方米。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裙楼)26799平方米、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主楼)16587平方米、住院楼31188平方米、培训科研楼5744平方米、发热门诊楼18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737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人防及设备用房。 配套建设室外工程,含绿化、硬质铺装、围墙、大门、室外综合管网、室外亮化工程、安防监控、消防设施等;购置相应的医疗设备设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主要是拆迁及开挖、堆积土方扬尘,原辅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管理;施工工地配置喷淋和雾炮,定期洒水,及时清扫。 (2)噪声:主要是推土机、挖掘机、铲车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低能耗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合理布局;科学安排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及车辆运行频率,并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 (3)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废砌块、废砖等,施工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区域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送至项目周边垃圾中转站处置。 (4)废水:盥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施工现场附近公厕污水管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内设置1座冲洗废水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汽车冲洗,循环使用。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后,废气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燃气锅炉(基准氧含量3.5%)排放限值(烟尘5mg/m3;SO210mg/m3;NOx30mg/m3)。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池均位于地下并加盖板密闭,在盖板上预留出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系统,格栅间、调节池、生物处理池和污泥池等处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风机负压收集,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后的废气由一台5000m3/h的引风机引至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新改扩建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站恶臭的管理,如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污水处理站地上的绿化等措施,排放的恶臭能够满足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标准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的标准要求(油烟≤1.0mg/m3,非甲烷总烃≤10.0mg/m3,油烟去除率≥90%)。医疗固废暂存间和垃圾站恶臭气体采取每天及时清运,定期清洗、喷洒除臭剂,中药煎煮废气在煎药室室内设排气扇,将废气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房燃油废气通过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强制性机械排风系统,6根3.5m高排气筒置于绿化带内,换风次数6次/h ,经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废水 项目发热门诊留观病区废水经臭氧消毒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普通病区废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化验室酸性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煎药室冲洗废水、医用纯水废水和垃圾站冲洗水渗滤液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600m3/d。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排入三门峡市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置减振基础、部分设备安装隔音罩、置于地下设备房内,加强绿化等综合治理措施,院区设置禁鸣标志,满足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中药渣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外售至废品回收站,餐厨垃圾、浮油渣及废油脂由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更换,医疗废物分类暂存医疗固废暂存间内,并定期由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安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2021年1月19日在三门峡市环保协会网站上进行了一次公示,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进行了二次公示,并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5日在黄河时报上进行了信息公开。本项目在网络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对项目建设未提出反对意见,同意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