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异地技改项目 | 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区 | 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位于三门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陕路西侧,已不符合三门峡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需退城入园进行异地技改建设。异地技改建设拟选厂址位于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区医药产业园区,占地108097m2。搬迁后项目产品方案基本保持不变,同时新增一套中试装置,搬迁后产品方案:片剂60亿片/年、颗粒剂1亿袋/年、胶囊剂15亿粒/年、原料药612吨/年。 该项目异地技改建设内容为中药提取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注射剂生产线、原料药合成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已在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411271-27-03-065801)。 | 废气:1.有机废气,含氯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有机废气采用RTO焚烧装置处理,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2.酸性废气,采用两套二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分别经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3.含尘废气,根据车间布局,采用5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经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4.污水站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设施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及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本着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再集中处理原则,设置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MVR+铁碳微电解 +水解酸化+厌氧+两级A/O+芬顿氧化”,厂总排口外排废水水质满足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限值要求,厂总排口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厂达标外排废水汇入青龙涧河。 固废:主要包括釜底残渣残液、脱色滤渣、废盐渣、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危险废物产生量3844.955t/a。针对不同类别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别采用专用盛装工具安全暂存。厂内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7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316m2,暂存间建设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技术要求。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首先综合利用,利用不完部分安全处置。 噪声: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类物料泵、空压机、离心机、干燥机、风机等,采取加设减震基础、消声器、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1年11月2日~9日在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同时于2021年11月4、5日在三门峡日报发布了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及内容满足公众参与有关真实性、有效性的相关规定,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