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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8-25 10:57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灵宝市长宏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马家凹金矿S56采区地下开采扩建项目

灵宝市阳平镇程村

灵宝市长宏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灵宝市长宏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马家凹金矿S56采区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为地下开采金矿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依托现有工业场地进行建设,产品方案为金矿原矿石,生产规模9万t/a,矿区面积15.6928km2,设一个采区(S56采区),开采对象S5-Ⅲ、S5-Ⅴ、S6三个矿体,开采标高+662m-+932m。设一套地下开采系统,采用平硐+盲斜井开拓方案,地面工程依托现有PD770工业场地(主运场地)、PD6工业场地(回风),不新增占地。工程总投资2144.81万元,总服务年限6.2年。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B0921金矿采选”,为金矿地下开采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限制、淘汰类名录中,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废气

采取湿式凿岩,严禁干式作业,并在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措施抑制粉尘飞扬;矿井主要入风井巷定期清洗岩壁,防止二次扬尘;爆破前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凿岩后加强通风。

(2)矿石(废石)周转场扬尘

建设为封闭式钢结构厂房;分区堆存,地面硬化,安装硬质门,厂房内部安装1套雾化喷淋系统,每隔2m设置一个喷头,共计约125个雾化喷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干燥大风天气多洒水,多雨时可适当减少洒水次数,一般每天喷洒3-5次,每次2-3分钟。

(3)装卸运输扬尘

矿石、废石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工业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车身、底盘、轮胎,保持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矿石、废石运输时,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运输道路全部硬化,配备洒水车,由专人维护路面平整并定期清扫洒水;汽车维持良好的车况,在通过村庄时应谨慎慢行,减少车辆颠簸,在敏感点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标志等管理措施。

(4)食堂油烟

经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浓度排放限值和去除效率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涌水

经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混合絮凝+斜板沉淀,处理规模:650m3/d),回用于井下生产、车辆冲洗、运输道路、工业场地及矿石(废石)周转场降尘、绿化及选厂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A/O+MBR,处理规模:10m3/d,)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绿化用水,不外排。

(3)初期雨水

经1座1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车辆冲洗废水

经1座8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井巷掘进废石

运营期前6个月废石经废石周转场暂存后,全部综合利用,后期废石全部不出井回填井下采空区。

(2)污泥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均不在工业场地暂存。

(3)生活垃圾

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4)废弃润滑油

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空压机、风机等,采取消声、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及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及过程防控措施,该项目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项目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6、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和“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做好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的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对平硐全部进行封堵,并设立警示牌,拆除各工业场地内的建筑物和硬化路面,拆除的建筑垃圾回收能利用的物料,废渣全部用于充填井筒,工业场地平整后覆土,进行生态恢复。

综上所述,该项目根据各类污染源排污特征采取目前国内同行业已采用的先进成熟治理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经采取的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2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集中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污改造)项目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有新建1座化工废水集中在线监测间1座化工废水应急事故池及膜格栅池利用原一期AO生化池、小二沉池改造为1座3.5万m3/d工业废水处理规模的MBR膜生化反应池、利用原活性砂滤池改造为3.5万m3/d化工废水处理规模的反硝化滤池、利用原臭氧接触氧化池改造为3.5万m3/d化工废水处理规模的臭氧接触氧化池,臭氧发生器间改造增加臭氧设备改造完成后化工废水处理工艺为“膜格栅池+初沉发酵池+两级AO池+MBR膜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氧化池”,化工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3.5万m3/d改建1座二期2.5万m3/d生活污水接触消毒池、新建1座二期2.5万m3/d生活污水出水巴氏计量槽,新建1座二期2.5万m3/d生活污水出水在线监测间,改造完成后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多AO生化池+二沉池+珊氮滤池+接触消毒池”,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m3/d。本次同时对第一污水处理厂收纳各企业敷设压力管道至污水厂内膜格栅池处,管径DN150-DN500不等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新增主要产生恶臭气体单元为膜格栅池、污泥储池,以上池体均加盖密闭,膜格栅池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现有进水口预处理段1套除臭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污泥储池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污泥处置区除臭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DA002

根据工程分析核算,本次改扩建完成后两套除臭装置有组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排气筒15m高时,NH3排放量4.9kg/h,H2S排放量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建成后,全厂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为污泥压滤废水及压滤机冲洗废水、滤池反冲洗废水、MBR池反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污泥压滤废水(滤液)产生量为59130m3/a,来源于收纳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全厂污泥脱水机冲洗废水量36m3/d、13140m3/a。污泥压滤废水及污泥脱水机冲洗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一期污水处理系统。MBR池反冲洗废水171m3/d(62415m3/a),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一期初沉发酵池。滤池(反硝化滤池和珊氮滤池)反冲洗废水600m3/d(219000m3/a),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各自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废水量为1.74m3/a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全厂生活污水量为271.2m3/a,通过厂区生活污水管道进二期污水处理系统。本次工程新增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符合污水处理系统收水水质要求,同时根据调查,区域同类污水处理厂以及一污现有工程均采用该种措施处理职工生活污水和压滤、反冲洗废水等,措施可行。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不新增固废种类,改扩建完成后固废产生种类与现有保持一致,本次因新增化工废水处理规模而增加废水处理栅渣、沉砂池泥砂、污泥、生物滤池废填料、实验室监测废液及在线监控系统废液。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栅渣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沉砂池泥砂、生活污泥、生物滤池废填料也为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实验室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工废水处理系统污泥需进行固废性质鉴别,若为危险废物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去向与现有保持一致。以上固废均会采取相应合理的处理及处置措施,尽量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搅拌器、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及风机的空气动力性噪声,这些设备主要集中在格栅井/提升泵房、MBR膜池、鼓风机房等构筑物内,通过噪声预测,厂区东、南、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下石河村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根据现场调查,现有厂区各构筑物等均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构筑物、危化品罐区等均采取了重点防渗本次新建化工废水在线监测间、应急事故池及膜格栅池、污泥储池、危废暂存间等采用重点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通过垂直入渗等途径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本次工程完成后厂区防渗措施如下,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

针对非正常工况发生的污水排放事故,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土壤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时立即启动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3

小阳河干堆赤泥库扩容建设项目


渑池县陈村乡五爱村小阳河村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

河南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利用库区地形条件,保证氧化铝厂正常生产、排放赤泥的需要,根据小阳河干堆赤泥库上部扩容条件、现状堆积情况,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启动了小阳河干堆赤泥库扩容建设项目。小阳河干堆赤泥库上部扩容后,主沟较原设计最终设计标高742m增加至标高755m,增加13m。右支沟已进行生态恢复,最终堆积标高775m,总坝高仍为177m,总库容4513.3万m3,有效库容4062万m3赤泥库等别为二等库,扩容后增加服务年限4年,扩容后剩余服务年限7.5年。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压滤后的赤泥含水量为33%,含水量较高,堆存时不会有扬尘产生。同时赤泥在干化过程中,其表面会结成一层厚度大约5mm干皮。干化后的赤泥含水率仍然在25%~30%,呈胶泥状,加之两侧山体的阻隔作用,因此,赤泥库二次扬尘量极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为减少库区扬尘的产生,评价要求:库区内除作业面外其他裸露区域均实现全覆盖,运行期,在堆至设计标高后,应及时进行覆土绿化及生态恢复。覆土绿化后区域内将以浅层草为主,最大限度地扩大生态恢复面积,减少扬尘产生。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库区内外的雨污水、脱水车间的压滤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的初期坝下游的回水池,左侧溢洪道拦截左侧山体汇流的雨水、洪水至初期坝下2#池、3#池消力后沿沟谷排放。右侧设置排水沟,将右侧山体汇水经排水沟沿初期坝右岸排入下游2#池、3#池后排放。库内汇集的雨水由2#、3#、4#排水井送入坝前1#水池(收集池),1#水池设2台水泵,将池内的雨水送到压滤车间缓冲罐,与赤泥压滤水合并返回氧化铝厂回用,不外排。回水泵房建在库区外,回水池内的水泵送至赤泥脱水车间滤液槽,最终返回氧化铝厂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压滤区废水一同返回氧化铝厂回用,不外排。

非正常情况下,在1000a一遇的极端天气条件下考虑到库内洪水量较大,为保证拦挡坝的安全,设计需将库内超限洪水外排至库外收集池,回用不完的外排,排水路线初期坝→焦地沟→浅河沟→黄河,外排时会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洪水状态下排放不会对黄河造成污染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小阳河赤泥库库区防渗膜已从库尾铺设至初期坝;库区两侧边坡采用边铺设防渗土工膜边堆存的方式,现有工程防渗措施满足原环评审批时执行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6.2要求。本次扩容建设工程在清理平整后符合要求的山体上,直接铺设土工膜,防渗膜采用1.5mm厚的HDPE土工膜,渗透系数小于1×10-12cm/s。

采取防渗措施后,堆场渗液下渗量很小,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本项目采用干法堆存,压滤后滤饼含水33%,赤泥渗滤液量较小,建设单位具有赤泥库长期的运行管理经验,评价认为在保证所有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堆场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影响很小。

(4)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压滤机、水泵、运输车辆、装载机、推土机、单辊压路机等机械设备,均依托现有工程已有设施,其噪声源在75~95dB(A)。空压机已设置了消声器和隔声罩,压滤机安装有消声器。

根据本次评价期间对本项目赤泥库南、北侧占地和小阳河赤泥库脱水车间进行了声环境监测,赤泥库及脱水车间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项目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运行期间氧化铝厂产生的赤泥妥善堆存于库内,无固废外排。脱水车间劳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考虑污染物泄漏垂直下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能入渗土壤的污染物主要有pH、铝、氟化物、COD、SS,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

采用类比分析,本次赤泥库为扩容建设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加高堆存。扩建工程实施后赤泥库固废与现有工程一致,扩建工程采取与现有工程相同的防渗等措施。由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可知,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期间对区域土壤现状进行了调查监测。

赤泥库竣工环保验收至本次评价期间土壤污染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对比表明,监测因子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有所降低,pH略有上升。各项检测值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他标准限值,说明现有工程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为集水池、赤泥库等污染物的垂直入渗,集水池和赤泥库等均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全面防渗措施,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且渗滤液主要污染物为pH、铝、氟化物、COD、SS等,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根据现状土壤监测结果,堆场地下水流向上游(东侧)、下游(西侧)各土壤监测因子数据变化不大。根据现有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实际监测数据看,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行对区域土壤造成的环境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4

河南亿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分子聚丙烯酰胺智能化改扩建项目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河南亿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新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3亿元。原规划用地80138.73m²(120.21亩),因部分土地划拨给相邻企业,本次用地调整为63983m²(95.5亩)(一期22.5亩+二期73亩)。分期建设:一期(改造)将现有1万吨/年干粉线改造为6000吨/年干粉生产线+4000吨/年乳液生产线;二期(扩建)新建3万吨/年乳液生产线+1万吨/年干粉生产线。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原料罐区、研发楼、中控室、仓库、污水处理站、DCS系统及自动化设施等。

智能化升级:新增DCS系统(集中控制工艺参数)、GDS系统(气体检测)、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安全性与自动化水平。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一期工程有组织废气达标性分析:

DA003排气筒:一期配制溶解过程因物料挥发产生的不凝气G1、聚合过程产生废气G2、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G3、储罐呼吸废气G6、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G12,设置密闭管道,经“两级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TA002)”+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一期工程NH3、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氨:4.9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排放限值》A级指标(有机化工)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PM:10mg/m3)。

DA002排气筒:一期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G4设置密闭管道,经“环流式旋风除尘器(TA003)+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碎粉尘G5经“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4)+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颗粒物:2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排放限值》A级指标(有机化工)限值要求(PM:10mg/m3)。

DA001排气筒:一期干燥天然气锅炉废气G4,经“低氮燃烧器(TA001)+1根1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烟尘)、SO2、NOx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2089—2021)-燃气锅炉(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50mg/m3)并满足《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排放限值》A级指标(有机化工)限值要求(燃气锅炉PM:5、SO2:10mg/m3、NOx:50mg/m3)。

(2)二期工程有组织废气达标性分析:

DA004排气筒:二期配制溶解过程因物料挥发产生的不凝气G1、聚合过程产生废气G2、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G3、储罐呼吸废气G6、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G8、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G12,设置密闭管道,经“两级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TA002)”+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二期工程NH3、非甲烷总烃、H2S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氨:4.9kg/h、硫化氢:0.33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排放限值》A级指标(有机化工)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PM:10mg/m3)。

DA005排气筒:二期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G4设置密闭管道“设置密闭管道,将废气引入环流式旋风除尘器(TA007)+1根2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粉碎粉尘G5经“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9)+1根2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天然气直燃式热风炉废气G4,颗粒物(烟尘)、SO2、NOx经“低氮燃烧器(TA008)+环流式旋风除尘器(TA007)+1根2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G4、粉碎粉尘G5及天然气直燃式热风炉废气G4,颗粒物(烟尘)、SO2、NOx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颗粒物:2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排放限值》A级指标(有机化工)限值要求(PM:10mg/m3、燃气工业窑炉 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DA006排气筒:食堂油烟废气G7食堂厨房内设置3个基准灶头,属于中型,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TA0010)+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食堂油烟废气G7颗粒物(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要求(油烟排放标准1.0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为10mg/m³)。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义马市环境家园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设计为360m³/d,高浓度废水(冲洗设备废水、产品吨桶清洗废水、水吸收装置废水、实验室分析废水)预处理工艺:“初沉池+混凝沉淀池+芬顿+调节池”,经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地面冲洗用水、生活用水、食堂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中和池+水解酸化池+A/O池+二淀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池”,针对性去除可生化有机废水中COD、BOD、SS等主要污染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尾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义马市环境家园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粉尘、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设分类收集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收集后粉尘回用作为产品外售废包装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拉至砖厂制砖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和试剂废包装、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含油废液、滤渣、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项目各废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有聚合车间中聚合釜、空压机、切割机、造粒机、自动包装系统、纯水制备设备及污水处理站泵和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及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及过程防控措施,该项目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项目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根据各类污染源排污特征采取目前国内同行业已采用的先进成熟治理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经采取的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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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山神庙矿业有限公司陕州区山神庙铝土矿项目

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柴洼村

三门峡山神庙矿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柴洼村,2024年7月三门峡山神庙矿业有限公司陕州区山神庙铝土矿取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24073211000253。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范围由9个坐标拐点圈定而成,矿区面积0.9383km2,开采标高为+580~+85m。开采主矿种为铝土矿,共生矿产为高铝黏土矿体、硬质黏土矿体、铁矾土矿体、赤铁矿体,矿区设计利用储量669.53万吨,矿山开采损失率12%,可采储量为589.17万吨,设计采用竖井+斜坡道开拓的地下开采方式,采用无底柱房柱采矿法,不设永久废石堆场,开采规模为30万t/a,矿山服务年限约21.8年(不含基建期1.5年)。地面工程组成由主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表土临时堆场、排水工程等组成,总占地面积约为3.17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和旱地等,本项目总投资7739.27万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凿岩废气通过湿式凿岩、湿式爆破、加强通风,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针对矿石周转场扬尘采取矿石周转场全封闭且地面硬化,内部设置干雾抑尘措施;装卸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工业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采用苫布覆盖、道路硬化等措施;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

工业场地边界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表2限值(1.0mg/m3)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绿化、硬化洒水,不外排;矿井水首先回用于井下湿式凿岩及井下防尘等生产用水,剩余部分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道路抑尘洒水以及绿化洒水和车辆冲洗用水,剩余部分达标外排,矿井水水质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中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要求;主副井工业场地设1座28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在风井工业场地内设1座1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施工期初期井巷开拓废石全部用于工业场地填垫,运行期前0.5年废石依旧用于工业场地填垫,运营0.5年后,废石不出井,直接用于井下采空区回填;矿井水处理设施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王家后乡垃圾中转站处置。项目各废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空压机、通风机、水泵等,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及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及过程防控措施,该项目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项目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6、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装土编织袋拦挡、撒播草籽临时绿化的防护措施;运行期工业场地进行绿化,加强职工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禁止所有人员随意进入非工程用地区域活动;服务期满后应封堵井口,拆除工业场地建筑物,平整场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综上所述,该项目根据各类污染源排污特征采取目前国内同行业已采用的先进成熟治理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经采取的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