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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0:29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生态安全、环境应急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3000余条。二是加强新媒体公开阵地建设。及时更新头条、抖音、生态三门峡微信公众号、微博、快手等新媒体生态环境栏目,发布国家、省、市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热点工作政策背景,进展情况,回应公众关切。全年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771篇,微博发布信息379篇,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媒体共计发布环境信息800余条,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完善专题专栏。对项目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环境执法、无废城市、环保督察、应急管理等专题专栏进行了修改完善,使制度公开更加准确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准确给与回复。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全部办理完毕;网站互动交流9期,全部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推进局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服务。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汇报情况,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信访投诉办理结果全部在网上公示。修订完善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建立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局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助企纾困、财政预决算和行政执法等热点事项,以及重点项目审批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主动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统一建成一站式政务公开窗口。三是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推送。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宣传,让企业群众感受政务公开工作再升级、营商环境再优化的新形象、新气象。四是严格落实《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三级签字责任到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反馈问题消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培训会契机学习沟通,提升政务公开具办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4

0

7

0

1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网站公开内容还不全面,除机要保密信息外,公开的业务内容还没有全覆盖。二是部分发布内容审核不严谨,会出现错字、敏感信息等问题。三是对事业单位和各生态环境分局的管理不够严格,发布内容还不全面。

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公开目录。随着环保业务的不断变化,信息公开也要跟随业务及时更新,让更多人了解环保业务、参与环保业务。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尽量避免错字、敏感词等信息出现在网站上,确保信息发布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是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要随机构改革的变化而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