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三门峡博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博安年产20万方水泥制品项目 | 2020.11.2 | 河南冠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沙坡村 | 三门峡博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3000m2,布置有搅拌机、码砖机、原料仓,主要产品为年产混凝土透水砖12万方、道牙8万方,原材料:石子、水泥、砂等,工艺:原料配比称量、搅拌、振动加压成型、砖坯进行自然养护、成品。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裸露地面百分之百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喷淋,渣土运输车辆百分之百封闭。做到施工过程“六个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渣土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期生产废水可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工程土建和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产生机械噪声,为避免噪声扰民,其防治对策如下: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停止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对其进行润滑和保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执行。 运营期:(1)废气:上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各自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搅拌粉尘经集气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要求。(2)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一座10m3两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漱废水由1座2m3收集池收集,全部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厂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由周边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3)噪声:设备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4)固体废弃物。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尘灰、车辆冲洗沉淀池沉渣、残次品、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尘灰、沉渣以及残次品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润滑油产生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5)土壤;本项目主要土壤环境影响为雨水冲刷原料带来的污染,采取物料全部进库存放、地面硬化等措施后,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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