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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1 09:40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三门峡市泓远循环技术有限公司年分解处理20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

三门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三门峡市泓远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泓远循环技术有限公司年分解处理20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拟选址位于三门峡市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东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选址目前为空地,占地面积为6520m2,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办公用房、仓库等相关生产生活辅助设施,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净化设施、化粪池、噪声控制设施等环保措施,将达到年分解处理20000吨废旧锂电池的能力。

该项目建设1条锂电池回收生产线。锂电池回收生产线工艺为:锂电池-剪切-破碎-风选1-磁选-等离子分质-摩擦打散-集料-风选2-比重筛;主要设备有:剪切机、破碎机、风选机、磁选机、等离子分质炉、摩擦打散机、集料器、比重筛等设备。

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463m的山后村,西北侧545m的山前村。

1 废气排放及其污染控制措施

锂电池回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有剪切产生的废气、真空干燥机产生的废气、破碎机产生的废气、风选机1产生的废气、磁选机产生的废气、等离子分质炉废气、摩擦打散产生的废气、集料器产生的废气、风选机2产生的废气、比重筛产生的废气。风选机1分离的较轻物料产生的粉尘先经过覆膜袋式除尘器1进行除尘;风选机2分离的较轻物料经过两级旋风分离后产生的粉尘先经过覆膜袋式除尘器2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1、覆膜袋式除尘器2除尘后的尾气与剪切机、真空干燥机、破碎机、磁选机、等离子分质炉、摩擦打散、集料器、比重筛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3中进行除尘。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之后的废气,再经过二级碱液吸收塔,除去氟化物,最后进入RCO催化燃烧装置除去有机废气,处理之后的废气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最高允许限值30mg/m3的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最高允许限值3.0mg/m3的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最高允许限值4.0mg/m3的要求;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最高允许限值5 mg/m3的要求;锰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最高允许限值5 mg/m3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限值80mg/m3的要求。

综上分析,项目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废水排放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的原则。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产生量为60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丰泽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龙涧河。

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几乎无影响。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摩擦打散机、剪切机、振动筛、风机、集料器等设备,声源噪声级一般在75~9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平面布置,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各种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排放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氟化钙、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废电解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固体废物产生量按照各种类型产生最大量核算。产生情况如下:

①废包装材料:原料电池进厂的包装材料,有吨袋、纸盒等,预计产生量为2t/a;

②生活垃圾:公司员工5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预计日产生活垃圾25kg,年产生活垃圾7.5t。

③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234.99t/a,作为产品出售。

④氟化钙:项目等离子分质炉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得到氟化钙,氟化钙产生量为48.076t/a。氟化钙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明确的危废类别。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暂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对氟化钙进行收集、贮存,待项目投产后再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相关要求,采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3.3-2007)等方法对改物质进行监测及判定。判定结果属于一般固废的,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贮存、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⑤废电解液:电解液产生自电池拆解破碎工序,产生量为227.89t/a,主要成分为碳酸乙烯酯,有害成分为六氟磷酸锂及碳酸乙烯酯,形态为液体废物。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34-900-349-34),危险特性为腐蚀性,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事故风险源为粉尘泄露、电解液泄露导致的火灾,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设置了70m3的事故水池,避免事故废水直接外排。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本项目可以在设计年限内平稳安全地运行,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较小,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26日在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及张贴公示,于2020年4月23日,在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及张贴公示,2020年4月在中国工业报进行两次报刊公示,本项目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2

众诚30万头优质生猪屠宰及深加工建设项目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十路东

三门峡市众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规模30万头生猪。本项目产品为白条肉及分割和副产品(头、蹄、尾、内脏、油、血等)不含熟食。

主要生产过程:生猪进厂-屠宰淋浴-瞬间击晕、栓腿提升、刺杀、沥血-屠体清洗、烫毛、脱毛-修刮、撩毛-去内脏、头、蹄、尾-劈半-去板油-排酸-分割-产品。

施工期: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周边 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加工区100%硬化(裸露场地应 100%覆盖)、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安装大气污染指数检测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施工自身产生的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使建筑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冲洗车辆、喷洒路面和厂区内抑尘,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速慢行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废气。项目待宰间、屠宰车间所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采用“一体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15m高排气筒”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废水。设计一座7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AO+二沉池”,出水能够满足可以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的三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水质可以满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病疫猪及不合格胴体等,与渑池鑫顺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无害化处理协议,定期进行处理,待宰间采用干清粪工艺,集中收集后外售制有机肥,猪毛收集后出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当地村民清运,堆肥后用于大棚肥料。   5.环境风险。本项目所涉及的化学品R507、次氯酸钠,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所列的物质范畴,本工程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HJ169-2018)分析,项目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6.总量控制指标。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出口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9.36t/a,氨氮0.936t/a。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豫环办〔2020〕22号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7日在环评公示网站等形式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在《黄河时报》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告公示,公众参与对象为周边企业法人及员工、村民等,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比较关心,公众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但也明确表示担心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被调查的公众对营运期所产生固废、废水、噪声等污染问题比较关心,希望建设单位必须切实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项目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保证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要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保设备正常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