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现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http://sthj.smx.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三门峡市湖滨区分陕路1号,邮编:472000。信封上请注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3日。
附件:1.《三门峡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三门峡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