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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320-0001-2021-001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3-29
标  题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环文〔2021〕27号
发布时间 2021-03-29 17:28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9 17:28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固本强基、守正创新、敬业作为、提质增效,突出精准执法、科技执法,锻造综合执法铁军,大力实施执法科技信息化提升执法效能,有效推进生态执法防范生态安全风险,根据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计划。

一、抓业务学习,促素质提升

(一)持续开展常态化培训

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专项学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等方式,使执法培训更加精细化、纵深化、系统化。以培养选拔业务骨干为目标,坚持培训常态化,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二)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

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创新练兵方式方法,采取学练结合,扎实开展“五比”活动(比忠诚担当、比办案数量、比执法质量、比执法效能、比工作亮点),创新执法模式,通过科技化信息化提升执法效能,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全面强化、全面提升。

二、抓执法监管,促企业管理

(一)刚柔结合,优化执法方式

一是严格落实正面清单管理,优先将环境管理规范、积极落实污染防治管控、治污水平高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和差异化分类监管。二是推行“勿打扰”执法方式,以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用水、用电监控等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三是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组织行业专家、律师、执法人员等,向企业管理者、生产工人和治污设施运管人员,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升企业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意识。

(二)持续推进企业“一体化”自查

组织企业按照《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标准》和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手册》,自行、如实填写“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台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用电监管数据、无组织排放扬尘整治、应急演练、风险排查、自查整改”等内容,并督促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形成企业履行环保义务和要求自证机制,提升企业综合管理能力,降低企业违法风险。引导企业实现“四变”(厂房由开敞变密闭、车间由常压变负压、废气由逸散变聚合、空气由污浊变清新)。指导企业重点开展“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清零”和“无组织排放消除活动”。

(三)深入推行排污单位“一证式”“一体化”执法监管

排污许可执法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一体化执法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将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数据纳入“双随机”企业库,分层级、分对象、分区域、分行业进行差异化管理。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强化污染物排放量监管,强化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执法检查,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实现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对排污许可违法典型案例,要依法严惩、公开曝光、强化震慑。

三、抓常态稽查,提高执法效能

(一)执法稽查常态化

认真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制度》,对下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重点工作、规范执法、案件办理、队伍建设等实行全过程、全效能、常态化稽查,推动执法工作成效。

(二)推进“一案双查”

完善“既查企违法问题更查环保履职情况”的执法模式,查环保履职情况要做到“四个查清”,即职责查清(查清属地的法定义务、工作任务),监管查清(查清开展的检查频次、检查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环境问题、违法行为),处罚查清(查清是否立案、处罚程序、处罚幅度、执行整改等情况)、失职查清(查清未履行法定职责、未按程序履职、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未依法处理处罚、生态环境问题未整改、未执行到位等情况),提出个性处理意见、共性问题整改措施,达到“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促进履职尽责。

(三)案卷评查重效果

实现案卷评查经常化,各级执法机构每季度要开展案卷评查自查活动。评查过程中,既要评数量,更要重点评质量,注意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为生态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提供学习借鉴,提高办案质量。

四、抓专项执法,助污染防治攻坚

(一)续开展黄河流域专项执法检查

以入河排污口排查为重点,以无人机航测巡检为主要方式,全面排查黄河干流、一级、二级支流沿线矿山开采、河道采砂、污水排放等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全面进行整改,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二)持续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检查

持续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季节性生产调控管控执法检查。以秋冬季大气管控措施为抓手,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加强工业企业落实污染管控情况的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采取跟踪督办、高限处罚等严厉措施,提高管控效果。

(三)做好敏感区域水源保护

聚焦饮水安全,排查识别饮用水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法排污、违法破坏生态等风险隐患,拉单挂账,交办整改,核查验收,切实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问题。

(四)开展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的净土专项执法行动

围绕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金属企业、涉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企业、涉尾矿库企业、垃圾堆存点等企事业单位,加强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及非法处置涉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废物管理能力。

(五)持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

规范“散乱污”依法处理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乡镇排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处理、县级依法整改的“散乱污”整改责任制度,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

五、抓党风建设,促队伍廉洁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建与执法检查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打造政治忠诚、勇于担当、风清气正的执法队伍。将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活动,找准风险点,紧盯执法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坚持标本兼治,严格监督机制,从严执行纪律,加强廉政风险干预,保障队伍廉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