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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320-0001-2021-002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6-11
标  题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21年移动源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环文〔2021〕65号
发布时间 2021-06-11 16:29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21年移动源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1 16:29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三门峡市2021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1日

三门峡市2021年移动源污染防治

攻坚行动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行动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城市移动源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为主线,以禁行(禁用)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为重点,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手段,以提升移动源信息化监管能力为支撑,推动我市移动源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城市建成区移动源管控

1.加快推动电子通行系统建设。配合公安部门完成“河南电子通行证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加大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力度,确保城市建成区入市电子通行系统监控全覆盖。将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辆纳入入市电子通行系统,禁止在禁行区范围内行驶;将渣土、环卫、物流等城市高频行驶车辆纳入入市电子通行系统,监控车辆行驶状况,规范行驶行为。

2.加大移动源禁行(禁用)区执法检查力度。一加快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及号牌核发工作,8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及号牌核发实现全覆盖;二是持续加强建成区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力度,对使用超标排放、排放阶段不符合禁用区要求、不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的施工单位和机械依法查处;三是开展入户监督抽测,9月底前,至少组织开展一轮次渣土、商砼、环卫、轻型物流配送等城市高频行驶柴油车辆入户监督抽测,重点抽查尾气排放、污染控制装置安装、油品使用等情况,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抽测比例不低于当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保有量的20%,渣土、商砼、环卫车做到监督抽测全覆盖。

(二)加大移动源执法监管力度

1.强化移动源VOCs管控。开展夏秋季全市油品储运销环节错时装卸油,积极引导倡导群众夜间加油,推动轻质易挥发物料纳入VOCs监管;6-10月份,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在用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监督性检查抽测。

2.强化企业及矿山内部车(机)整治。20218月底前,完成矿山及厂内车(机)信息采集、排放检测工作;严查企业及矿山内部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以及排放不达标车(机)违规使用情况,积极推进高排放车(机)新能源替代工作。

3.强化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扎实推进重点路段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检工作,重点关注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加装及使用情况;对查明私自“油改气”的天然气重型运输车辆,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惩处;严格黑名单车辆复检管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复检合格并解除黑名单锁定状态的车辆,纳入公安部门货车入市电子通行系统及生态环境部门大宗物料运输管控系统,禁止车辆上路行驶、进入企业;严格监管手段,建立超标车辆及其所属单位、使用企业重点监管台账,监督车辆维修,加大车辆及企业入户抽检频次。

4.强化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采用现场抽检、暗访暗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重点解决当前排放检验机构存在的仪器设备故障、虚假自检、不验证转化效率等突出问题。推进排放检测机构差异化管理,对于专业水平高、管理规范的排放检验机构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

5.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运输管控措施落实。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依托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管控系统,监督钢铁、建材、化工、煤炭、氧化铝、矿石开采、砂石骨料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严格落实应急运输响应,完善日常及重污染天气移动源使用台账。

(三)夯实移动源信息化监管基础

1.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设备安装。20211231前,完成国五重型柴油车OBD设备安装工作,严把OBD 在线监控设备质量关,及时发现在线监控数据离线行为;积极推动OBD在线监控数据省、市联网,强化OBD在线监控数据应用。

2.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2021930前,完成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任务;全面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对其他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全部安装门禁系统,为秋冬季应急运输管控工作奠定基础。

3.按时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及定位系统安装。2021年年底前,力争完成我市辖区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任务,对信息采集的机械逐车逐年进行排放检测,规范开展定位系统安装工作,做到信息采集机械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加强第三方检测单位管理,确保规范开展排放检测工作。

4.初步构建移动源综合监控体系。积极推进移动源综合管控平台建设,整合遥感监测、排放检验、路检及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OBD在线监控等系统平台,结合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管控系统,以及I/M体系的闭环管理,识别移动源重点管控车辆、重点管控单位、重点管控路段及时段等,评估移动源污染防治措施成效,分析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提升移动源信息化监管水平。

5.继续丰富移动源监测监控手段。推动油气回收、重点物流通道空气站、机动车遥感等三门峡市“天地车人”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工作,提高移动源监测监控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生态环境分局要结合本地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管控措施,强化工作调度,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筑牢工作基础。一是在科学分析“十三五”期间移动源管控措施实施效果,认真贯彻河南省“十四五”移动源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是落实河南省重型柴油车OBD在线监控技术指南、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技术指南及物流通道空气质量监测站技术指南,提升移动源在线监控能力,保障移动源污染监管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三)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按计划组织市级移动源监管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本级移动源污染监管培训工作,并按照工作安排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级培训。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生态环境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及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任务和责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对方案落实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并通报,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移动源污染防治基本知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移动源污染危害和发展绿色货运必要性的认识,加大超标车(机)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信访和咨询渠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