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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320-0001-2021-003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5-28
标  题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印章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环文〔2021〕57号
发布时间 2021-05-28 16:31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28 16:31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三编〔202033)文件精神,自202161日起,启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个印章,同时原各县(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印章作废,旧章自行妥善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新印章印模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