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三门峡市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部署,我局制订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防汛防火防震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5日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防汛防火防震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防汛防火防震工作制度,确保防汛防火防震工作的有序、顺利、高效地开展,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专项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系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1.5 工作原则
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2 工作机构
为切实履行好本局应急职责,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市环保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市生态环境局设立自然灾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辖综合协调组、监察组、监测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
2.1 领导小组
组 长:董树良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华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荆治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夔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鲁雪生 二级调研员
孔京周 二级调研员
石顺刚 三级调研员
肖树甫 三级调研员
郭建伟 三级调研员
胡菊霞 四级调研员
李 玉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高保军 刘 蔚 李会学 杨卫明
薛东飞 杨 乐 张育赞 杨 红
葛 敏 刘丹青 贾金庆 丁二修
董春泽 韩 冲 胥清波 焦建中
张长青 黄 飞 常 虹 王明印
薛强虎 杨占国 雷海武 姚永军
邓 江 王崇辉
自然灾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应急科,5个工作组成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临时抽调。
1.综合协调组组长:葛 敏
2.自然灾害应对监测组组长:张长青
3.自然灾害应对监察组组长:薛东飞
4.自然灾害应对现场处置组组长:陈夔
5.后勤保障组组长:高保军
3职责分工
3.1自然灾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自然灾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防汛防火防震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调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提出防范和控制意见,组织现场环境监测,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系,取得支持。
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执行报告制度,与相关部门以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络,及时发布信息。
3.2 自然灾害应对监察组
负责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日常巡查和防范,使用放射源企业的监控,查找污染源头、堵截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来源、周边敏感区分布调查,灾害现场污染源调查工作。
3.3 自然灾害应对监测组
负责组建以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各分局环境监测站相互支援、支持的二级应急监测网络,组织应急监测队伍到现场开展应急监测,迅速确定污染物种类、毒性、污染程度、范围,为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
3.4 现场处置组
负责现场勘查、对事件的性质、污染范围、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判断,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处置技术措施,消除污染的处置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公共危害的应对措施。
3.5 后勤保障组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交通、通讯等设施保障。
4 应急响应程序
⑴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⑵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本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各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本预案工作职责开展应急工作。⑶监察组,查找污染源头、堵截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来源、周边敏感区分布调查。⑷监测组,负责确定污染因子、监测布点、实施应急监测。⑸现场处置组,提出临时疏散人群范围、警戒范围、保护范围,防止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措施。(6)达到应急终止条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终止。(7)应急终止后,现场处置技术组(其他小组配合)查明原因,编写事件调查报告。
如各小组到达现场后发现举报不属实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
范围内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待相关单位或后援人员抵达后,再行移交或撤离。
5 应急响应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6 工作要求
确保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延误重大环境处置工作的有关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7 附则
7.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7.2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