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为推动三门峡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市“十四五”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的通知》(豫环文〔2020〕103号)。
2021年1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4号,以下简称《省“十四五”规划》)。为落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做好与《省“十四五”规划》的对接,完成省生态环境考核各项目标设定及分解,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市“十四五”规划》,分别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注重做好国家和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任务的对接,落实好国家和省生态环境考核目标设定及分解的要求。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在制定中参照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政〔2021〕6号)、《三门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及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环攻坚办〔2021〕12号)和《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三门峡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三国土资〔2018〕244号)等,在制定过程中对《省“十四五”规划》进行了有效补充及修改,使得内容更加完整,充分体现了三门峡市的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特色,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征求意见情况
《市“十四五”规划》共征求27个有关单位的意见,其中20家单位无意见,7家单位意见进行了全部采纳。
恳请市政府同意,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印发《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妥否,请批示。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刘丹青 联系电话:280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