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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工业污染治理专项 监督帮扶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环文〔2022〕84号
发布时间 2022-08-09 15:23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工业污染治理专项 监督帮扶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09 15:23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各生态环境分局,局属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工业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帮扶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度,务求取得实效。

 

 

2022年8月8日          

三门峡市工业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帮扶月活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污染治理、绩效分级培育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监督帮扶反馈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工业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帮扶月活动,抽调人员组成监督帮扶组,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帮扶指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帮扶月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督帮扶工作。

 长:李  

副组长:沈建民、荆治国、陈夔、胡菊霞、张长青

 员:

董春泽、丁二修、薛东飞、匡裕宏、王琳、麻哲

二、帮扶分组

工业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帮扶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现场监督帮扶组,分东线组和西线组。

(一)东线组

监督帮扶义马市、渑池县、陕州区、湖滨区。

 长:胡菊霞

 员:麻  哲,大气科、移动源科、执法支队、监控中心、

监测中心、攻坚办各1人,王金芳(灵宝分局)。

(二)西线组

监督帮扶灵宝市、卢氏县、示范区。

 长:陈夔

 员:董春泽,大气科、移动源科、执法支队、监控中心、监测中心、攻坚办各1人,张莹莹(义马攻坚办)。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工业污染治理、绩效分级培育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进行精准帮扶指导,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同时复核相关县(市、区)关于省监督帮扶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专题报告。

第二阶段:8月中旬,复核各县(市、区)关于监督帮扶活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8月下旬,对监督帮扶活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及时总结报告活动成效。

四、帮扶范围

(一)工业污染治理工作

2022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提升项目计划实施改造治理企业10家;工业企业计划实施低效治理设施提质改造企业5家;2家企业31台煤气发生炉拆改任务;源头替代企业6家;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企业9家。工业污染治理清单见附件2-6。

(二)绩效分级培育提升工程

2022年三门峡市拟提升培育(申报)企业122家,其中拟申报A级企业28家,B级企业53家,C级企业38家,绩效引领企业3家。绩效分级培育提升清单见附件7。

(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对名录内的17家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日常监管与执法,重点包括名录的准确性,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有效性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企业依法执行信息公开等情况。碳排放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见附件8。

五、有关要求

(一)科学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监督帮扶工作涉及各县(市、区),持续时间长,抽调人员多,必须科学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帮扶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帮扶指导要坚持重实地、察实情、见实况,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检验工业污染治理成效。

本次监督帮扶抽调分局同志在监督帮扶期间差旅费由所在分局解决。

(二)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帮扶实效。监督帮扶组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各项治理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发现的虚假整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要如实进行反馈。

(三)严守廉政纪律,确保各项安全。监督帮扶组要严格执

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安排、不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文明、规范开展监督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指导工作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