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澜、卞建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移动源监测监控水平,加强科技支撑
2020年,按照省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已有机动车管控业务和数据,完成机动车"天地人车"一体化监控系统的建设。系统整合机动车遥感监测、机动车年检检验、路检与入户执法抽查、柴油车远程(OBD)监控、机尾气维修治理、柴油货车深度治理、企业运输门禁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相关业务,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建立移动源全方位闭环管理模式。实现移动源智能分析、溯源分析,精细化、精准化的监管与应用。推动我市移动源污染管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下一步将开展移动源污染监测监控数据收集、学习、训练,建立科学模型,逐步构建“人工智能+”的柴油货车污染排放监管模式。
二、坚决打好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为强力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各项工作,市环委办印发《三门峡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三环委办〔2024〕8号)、《三门峡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三环委办〔2024〕11号)、《三门峡市2024年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三环函〔2024〕34号)等文件,对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严格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大油气污染防治力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移动源监测监控水平等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一是加快推进“公转铁”。三门峡市已建成铁路专用线26条,在用19条,新建或在建0条;二是提升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火电行业清洁运输比例80.51%、煤炭行业清洁运输比例80.69%、有色行业清洁运输比例84061%、建材行业清洁运输比例80.45%;三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民用汽车保有量426088辆,新能源24946辆,新能源占比0.58%;公交车保有量642辆,新能源642辆,新能源占比100%;出租车保有量1244辆,新能源1244辆,新能源占比100%;轻型物流车保有量62辆,新能源62辆,新能源占比100%;环卫车保有量597辆,新能源195辆,新能源占比33%;渣土保有量293辆,新能源占2辆;水泥罐车保有量200辆,新能源2辆;邮政车保有量321辆,新能源62辆,新能源占比19%;四是淘汰老旧车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汽车1504辆,淘汰国四柴油汽车249辆,淘汰国四燃气汽车0辆;优化柴油货车通行路线,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东西过境柴油货车绕行新G310国道,严禁行驶市区仰韶大道。
(二)严格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新生产车辆达标排放监管。协助省厅开展柴油货车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管专项行动,共抽测7个车型8辆柴油车,送检2辆柴油车,全部合格;二是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31家,检查31家,发现问题30家,完成整改30家,处罚12家,处罚金额1588900元;三是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路检路查检查柴油货车848辆,国六天然气车838辆,全部合格,尾气检测上传平台583台;入户检查柴油货车867辆,存在问题25辆,处罚25辆,处罚金额115000元,上传平台828辆,国六天然气车647辆,全部合格;四是优化机动车遥感监测。全市9套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5辆遥感监测车、1套黑烟车抓拍设备全部与省厅对接联网。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一是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发展。持续推进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二是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9月26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截至目前完成监督抽测864辆, 合格848辆, 合格率98.14%, 不合格16辆, 不合格率1.85%;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方机构监管。召开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机构集中约谈工作会议,严厉查处第三方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分别与4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机构现场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对1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金额61980元。
(四)加大油气污染防治力度。一是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抽取91辆柴油货车和3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邮箱油品,经化验分析,抽取的125个油品样本,全部合格;二是加强油品储运销综合管控。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完成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全覆盖专项检查,共检查264座加油站,发现问题125座,处罚2座,已整改完成116座,正在整改中9座;检查储油库2座,发现问题1座,目前正在整改中;检查油罐车5辆,全部合格。开展辖区内所有汽油储油库、50%以上的汽油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性检测,目前已经完成加油站监督性抽测油库2座,全部合格,加油站142座,发现问题7座,整改完成7座,油罐车5辆,全部合格;三是实施错时装卸油和错峰加油。截至2024年4月16日,三门峡市环委会攻坚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夏季错峰装卸油和倡导错峰加油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其间,全市所有汽油储油库、加油站严格落实夏秋错时装卸油和错峰加油优惠活动,政策实施后平均每周夜间加油和卸油较政策实施前一周,夜间卸油车次增加占比65.29%,夜间加油率占比64.47%,有效降低VOC排放和臭氧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对11座加油站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06470元。
(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加强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对A、B(B-)级和绩效引领性等行业企业门禁系统建设使用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已检查497家,发现问题246家,正在整改246家;二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移动源管控。2024年9月28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三门峡市2024年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更新完善用车大户清单5家,实现动态管理。对两次重污染天气启警后省厅通报运输车辆不降反升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及时上报核查结果。
(六)提升移动源监测监控水平。一是建设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完成重型柴油货车OBD在线监控安装并联网,国四重型柴油车208辆,国五重型柴油车34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和远程定位安装6514辆;二是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公开。配合省厅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社会查询端口宣传,方便使用人查询机械信息及状态;三是推进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协助省厅完善河南省油气回收在线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信息,指导企业自主申报储油库2座、加油站268座、油品运输车11辆,为下一步油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三、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重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法规及政策解读,引导驾驶员和企业主动淘汰更新老旧车船和机械,使用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及时做好维护保养,深化对移动源污染危害和绿色货运的认识。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各地区、各部门间协作交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5年4月2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移动源污染监管科 2805570
联系人:丁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