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双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弃药品分类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废弃药品主要来源于医疗机构、药店及居民家庭自备等渠道。根据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反馈,医疗机构、药店已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化管理系统,临期及过期药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并无害化处理,有效杜绝了过期药品流入市场。然而,居民家庭自备的过期废弃药品,尚未建立完善的回收处置体系,普遍存在与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现象,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构成潜在风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所做工作
针对废弃药品管理,特别是居民家庭源废弃药品的回收处置问题,我局协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一是利用把握“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用药月”、“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现场宣传与回收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普及废弃药品危害及正确回收知识。二是常态化推进“废弃药品回收进社区”、“安全用药进校园”等主题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举办讲座、播放科普视频、开展互动游戏,提升居民和学生科学处置意识。三是联动药店等社会力量参与宣传,鼓励设立回收点,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近年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2300余人次,群众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显著提升。
(二)明确工作职责,协同共管共治。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废弃药品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处置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废弃药品,做好医疗废物中废弃药品的分类收集与移交;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公开具备废弃药品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实施转移电子联单制度,确保处置过程环保合规。各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融入垃圾分类,强化末端处置。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责任制,配合市城管局等部门,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体系,规范设置包含废药品在内的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紧密结合“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引导全民参与,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将家庭废弃过期药品精准投放至有害垃圾容器或交至指定回收点的要求。同步强化分类后废弃药品的无害化处置监管。目前,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已全部纳入全国固废管理系统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确保废弃药品最终得到安全规范处置。
三、下步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切中当前废弃药品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提升我市废弃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一是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共同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废弃药品回收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回收网络体系的完善。二是推动研究制定废弃药品(特别是家庭源)从回收、暂存、运输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规范,逐步实现废弃药品全流程可追溯、闭环化管理。三是持续强化对处置单位的监管执法力度,坚决保障所有回收的废弃药品最终均得到无害化、资源化或安全处置,切实消除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10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科 2805189
联系人:贠强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