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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三门峡市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9-02 18:11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检测单位(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对三门峡市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进行资格申报及项目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 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

二、询价内容:

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费用。

三、资格要求:

1.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3.投标人须具备走航监测能力,并有专业的走航监测队伍,具备满足走航监测的设备;

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监测内容

见《三门峡市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需求书》。

五、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

2020年9月4日下午16:00时前,将联系电话及带公章材料扫描为pdf版本后加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mxhbjjck@163.com,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加密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科张源

联系电话:0398-2805509

报送地点: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19室

          

          

           三门峡市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需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