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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0-14 19:20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14日-20211022(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门峡阳光铸材有限公司节能材料智能改造项目

2021年10月14日

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与摩云路交叉口

三门峡阳光铸材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6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建设内容包括轻质新型材料、纸质套管以及现有工程纤维制品智能化改造生产项目完成后可年产20000t轻质新型材料、10000t纸质套管、1000t纤维制品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轻质新型材料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研磨粉尘、物料运输粉尘、混合包装粉尘,纤维制品和纸质套管淀粉投料粉尘,车辆运输粉尘。项目在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雷蒙磨和球磨机等生产设备进行二次封闭,在进出料口处设置密闭集气罩,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全密闭的皮带输送,轻质新型材料投料、破碎、筛分、研磨、物料运输等工序粉尘废气采用负压收集,通过集气管道进入   1 套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纸质套管和纤维制品淀粉投料工序粉尘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计算,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表2标准要求及《三门峡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三环攻坚办[2019]37号)标准要求。项目新建车间1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地面硬化,经常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蓬布,不得超载,限速行驶,尽量减少运输粉尘。

2、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后排入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及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给料机、提升机、破碎机、雷蒙磨、球磨机、磁选机、风机、分切机、纸管机、精切机、搅拌机、成型机等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密闭车间内,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磁选杂质、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磁选杂质、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统一外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