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告公示> 文章浏览
三门峡市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承诺书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05 17:26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细颗粒物(PM2.5,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遏制臭氧污染指导企业治理VOCs超标排放,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签订《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

为促进企业绿色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平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的市场秩序,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诚实守法;

二、制定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企业污染物达标、责任区环境质量达标、责任区环境安全达标责任制,做到诚信合法排污;

四、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做到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污染物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

五、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和扩大生产规模;

六、加大环保投入,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污染防治设施;

七、认真执行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操作并定期检修、维护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件突发应急体系,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污染环境事故;

九、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实现台账记录规范化管理;

十、建立良好和谐的社会关系,尽力避免环境污染投诉,并做好信息公开。

签订《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承诺书》名单附后。


2023年签订承诺书企业(三门峡市).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