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29日。
电话:0398-2805571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47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 |
1 |
6×3600KVA电熔刚玉建设项目(一期) |
三门峡明珠电冶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工业区 |
河南金豫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三门峡明珠电冶有限公司6×3600KVA电熔刚玉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 示 材 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门峡明珠电冶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工业区,为减少和避免投资风险,减少资金投入密度,项目分为两期建设,项目一期2×3600KVA 电熔刚玉建设工程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建成,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熔炼车间、破碎车间,公用辅助设施变电站、循环水站、软水处理站、检修间和材料库,仓储设施原料库房和成品库,旋风及袋式除尘器等。该项目总投资25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9.78%。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期间生产负荷>75%,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前期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设计和建设中能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有环保设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台3600KVA电弧炉废气经空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表1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厂界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西、南、北边界噪声昼间、夜间测定值均符合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