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0年2月19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滨区高庙乡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2021年2月4日 | 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 | 三门峡高庙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安装4台WTG4/2500kW-90m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0MW,新建一座35KV开闭站,以1回35kV线路送出接入项目区域相邻坝头变电站,通过该电站并网。 |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排放,运行期主要影响为噪声、固体废物、生态以及光影影响。 (1)噪声 项目噪声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2)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风电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风机更换蓄电池产生的废电池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更换的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分类收集,不在风电场暂存,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态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等将永久占地,破坏原有植被,改变部分地表覆盖情况。永久占地类型主要是耕地、裸地和其他草地,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工程施工结束后,将对风电机组周边播草绿化,进行生态补偿,培养起新的复合型生态系统。因此,工程建设对植被影响不大,对当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运行过程中风机叶片运转、噪声等会对周围鸟类的正常活动会产生一定影响,甚至发生鸟类与风机碰撞。项目风电场所在区域不是候鸟的迁徙通道,风电场区域鸟类较少,风电场建设对鸟类影响很小。 (4)光影影响 项目风机光影长度均小于风机距敏感点的最近距离,故风机光影不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