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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2-07 14:36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11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1

 

年产20003-甲基-2-硝基苯甲酸及副产、1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

三河南羲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义马煤化工产业集聚区(东区)纬二路与经七路交叉口东北角。

产品规模:3-甲基-2-硝基苯甲酸2000t/a,副产品3-甲基-4-硝基苯甲酸400t/a5-甲基-2-硝基-苯甲酸1000t/a,联产脱硫剂32000t/a10t/a医药中间体(安宫黄体酮5t/a,醋酸甲地孕酮4t/a,依西美坦1t/a)。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施工现场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裸露地面百分之百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喷淋、渣土运输车辆百分之百封闭六个百分之百,露天堆场易扬撒物料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表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内容等;施工区不得设置搅拌站,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密闭装置或者替他防尘设施,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禁止使用劣质燃料,降低车辆尾气排放量。

2)废水

施工中要尽量减少用水量,避免施工废水排放:施工场地应设废水沉淀池,对机械设备冲洗水和场地跑、冒废水进行收集,废水在池内沉淀后,回收作为混凝用水和场地洒水。

3)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

4)噪声

为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阶段的施工作业应参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执行,对产生噪声和振动较大的施工机械,必须安排在白天(720)时进行,如需夜间作业的,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营运期

废气:

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的要求。

废水:

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应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A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

及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固废:

厂内固废临时堆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分类设计、施工,固废堆场全密闭设置。

4)噪声:

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的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和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