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西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是1957年随着万里黄河第一坝——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而崛起的一座新兴工业城市。 三门峡市矿产资源丰富,拥有各类矿藏66种,其中“黄、白、黑”为三大优势矿产资源:黄金远景储量1000吨,储量、产量均居全国第二;铝土矿保有资源储量4.2亿吨;煤炭保有资源储量9.8亿吨。以资源为依托,逐渐形成了以黄金及有色金属、铝工业、煤及煤化工、能源等为主导的工业结构,是全国重要的黄金生产基地、全省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和煤炭工业基地。受产业结构影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尤其是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面积居全省第3,安全利用面积居全省第6;污染地块占全省的37%;另外,全市冶炼、化工企业多,尾矿库多,固态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产生量较大,遗留土壤环境问题多,土壤环境风险较高。
近年来,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两山论”,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自《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坚决负起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法定责任,推进土壤污染依法治理,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一、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社会共治
(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三门峡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1+5+10”等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分年度部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13个部门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依据法律要求,修改细化《三门峡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办法》,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体系,连续两年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排名,形成政府主导、生态环境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城管、发改、工信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会商、定期调度、定期总结、定期通报,分析研判工作,强化督导推进。
(三)加强法律宣传。把宣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作为促进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对政府部门采取专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对涉土重点企业,开展环保培训,深入调研督导,推动依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对社会共众,通过报纸、电视台、新媒体等,宣传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结合“6·5”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发动公众参与工作监督。
二、强化示范引领,助力土壤攻坚
(一)启动“无废城市”试点创建。结合三门峡土壤环境质量和污染现状,启动“无废城市”试点创建,助推净土保卫战。
(二)科学编制方案。邀请中科院、环境规划设计院专家编制《三门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初步完成“三门峡无废城市备选项目库”部分,并开展三门峡市‘三废’现状及问题对策、目标与指标体系建设等研究。
(三)谋划重点项目。受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依托渑池县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等平台,深入谋划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项目,初步谋划项目100余个,总投资近300亿元。
三、强化遗留问题解决,不增新账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解决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风险隐患,投入1.1亿元建设了3个固废填埋场,完成灵宝市382万吨含重金属无主废矿渣无害化处置任务。投入1.09亿元,完成义马市20余万吨含铬污染物处置任务。投入5000万元,完成灵宝市3家黄金冶炼企业堆存的50余万吨尾渣处置任务。
(二)开展重点流域治理。开展了灵宝市文峪河、枣香河、宏农涧河、阳平河河流重金属底泥综合整治,投入资金1.43亿元,疏通河道65.2公里,清运处置含重金属底泥200余万吨。(三)重金属减排治理。按照重金属全口径清单,对21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工艺升级、技术提升,削减重金属排放量3296千克,达到了较2013年下降12%的目标。
四、强化风险管控,推进治理修复
(一)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配合省级部门布设点位1800多个,开展农用地详查,基本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2019年以来,先后又布设727个点位,进行土壤及农产品样品协同监测,对各县(市、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了风险评估。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加强分类管理。全市落实耕地保有量263.9万亩,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4.8万亩,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先后投入1500万元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通过农艺调控、品种替代的方式,完成安全利用类污染耕地治理任务;通过退耕、休耕等方式,全面完成严格管控类农用地治理任务,占“十三五”任务总量的100%。
(三)加强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先后共投入1000万元,对全市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尾矿库开展核实,对400余家企业及尾矿库开展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和纠偏。对全市高关注度的重点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状况分析测试和风险等级评估。
(四)加强建设用地管控。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排查出25个疑似污染地块,录入国家管理系统进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开展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工作时,对达不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地块,不得办理土地收回、储备。现有的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中均没有出现违规开发的现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五、强化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出重拳、用重典,零容忍、全覆盖,在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全防全控,依法打击土壤污染违法行为。
(一)加强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执法监管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二)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按照涉土壤污染企业清单,检查企业210家,发现问题企业24家,全部责令整改,立案处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