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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3月信访投诉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4-10 15:24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3月信访投诉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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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2-25 10:50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王建伟石子厂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王健伟石子厂,三家公司以修路名义开山炸矿,夜间爆破作业时,扬尘大,噪音大,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已反映过二次,整改并没有落实,举报人称并未接到执法人员的回访电话,不存在对调查结果满意的情况,举报人称希望依法处理并要求回复。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的“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王健伟石子厂,三家公司以修路名义开山炸矿”的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以修路的名义炸矿”是河南省三门峡市硖石乡硖石村的修路工程,工程业主单位是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项目名称是硖石乡硖石村至前岭段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2019年7月经三门峡市陕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三陕发改〔2019〕57号),2019年6月河南豫西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陕州区硖石村至前岭段道路新建工程(二级公路)设计方案及说明》,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至前岭段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2019年9月26日中标,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与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属于农村道路,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需开挖部分山体等。 群众反映“夜间爆破作业时,扬尘大,噪声大,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承建的硖石村修路工程, 目前处于路基填方和开挖的阶段,在开挖部分山体时,确会有短时间噪声和扬尘产生的情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科学制定作业方案,合理规划作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间噪声及扬尘污染问题。2024年2月下旬、3月初多次到现场进行核查,该修路工程均处于停工状态,未进行作业,现场有部分机械停靠,没有发现施工扬尘问题。我们持续做好企业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乡村两级政府密切关注锁百群动向,稳定好社会秩序。 下步措施: 我局将持续关注该区域相关情况,及时与属地乡镇联系沟通,联合并督促陕州区硖石乡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修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履行防治主体责任,科学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同时,督促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已办结
2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2-25 09:32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先进材料化工园区不明污染源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先进材料化工园区,不明污染源,早上开始排放刺鼻烟熏味(怀疑绿能垃圾发电厂排放)。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产业集聚区分局进行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先进材料化工园区绿能垃圾发电厂就是三门峡陕州区先制造业开发区内企业三门峡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生活焚烧发电业务,设计处理生活垃圾50万吨,发电2.056亿度。该企业当日处理生活垃圾量为900吨。该企业在废气治理方面,建设有完善的废气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有在线监测系统,已与国发环保平台24小时联网运行。 经现场检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废气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无异常。垃圾库卸料平台设置有风幕机,防止车辆进出时气味外溢,垃圾库内保持负压状态,厂区内无异味遗撒。同时结合我们日常监管,企业平时各类废气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我们现场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做好垃圾运输车辆管控,杜绝出现遗撒现象,同时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类废气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履职情况:(1)制作日常现场检查记录1份。 (2)现场调查照片。 3、存在问题: 无。 4、工作建议: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各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已办结
3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2-01 01:36无名馒头厂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窑头村村内东侧,有处无名馒头厂,店内排风扇噪音过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请排查并回复来电人。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举报人信息 曹某。二、反映的问题: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窑头村村内东侧,无名馒头厂店内排风扇噪音过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三、调查办理情况: 接举报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将问题反馈至西张村镇人民政府,对该问题予以协调处理。接反馈问题后,西张村镇工作人员会同窑头村村委干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据调查,该馒头店店主名为孙国强,店内主要使用电蒸箱从事蒸馒头经营活动,店内安装的排风扇主要用于抽出蒸馒头时产生的水蒸气并起到通风换气作用,正常开启时有少量噪声。现场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委干部就群众反映问题与店主进行了沟通协商,店主表示理解并提出将排风扇进行更换,并对窗户进行封堵,减少对周边邻居的影响。目前,排风扇已更换完毕,窗户完成了封堵。 四、下步要求: 我局对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抓牢抓实抓细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杜绝因环境问题对群众造成的影响。已办结
4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2-18 10:05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禹王路中段向东300米,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药液交给河南绿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举报人怀疑实际处理量与污水排放量不符,将处理剩余的废药液排入生活污水管里,要求上级介入,尽快核实回复接到举报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立即交办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中队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禹王路中段向东300米。该公司2022年5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理。2023年2月1日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租用大营村村民刘康平位于豫西机床厂围墙外东侧库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从事经营活动。该公司从事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2023年3月9日办理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有效期自2023年3月9日至2028年3月8日。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东侧、南侧均为耕地,西侧紧邻豫西机床厂,北侧是村民蔬菜大棚。该公司有一个1000平方米的密闭车间,分3个区域存放回收的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玻璃瓶、透析壶。库房内安装有两套破碎装置和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回收的一次性医用输液塑料瓶、透析壶经过分选、破碎等工序后生产出塑料碎片,装包销售,废药液收集储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输液玻璃瓶集中收集贮存,定期集中装包销售。塑料碎片销售给漯河市祥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输液玻璃瓶销售给济宁万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药液交给河南绿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该公司共有职工5人,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道排放至生活污水管网。核查时该公司有工人在分选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破碎生产线处于停运状态,两套破碎装置下方各建设有一个1立方米的收集池,储存池采取了防渗硬化处理,上方有铁制盖板覆盖,四周无外排口。厂房内建设有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回收的一次性医用输液塑料瓶、透析壶经过分选、破碎等工序后生产出塑料碎片,装包销售,破碎时产生的废药液全部收集至储存池,储存池内废药液达到一定量时装桶存到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药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管理,依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属于废失效残留药品,废物代码900-002-03,定期交给河南绿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三、调查处理情况: 我们现场已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定期对收集的药品残液进行合法处置。 四、问题是否属实: 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对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药液处置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收集的废药液全部合法处置。已办结
5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2-11 17:15陕州区沿黄公路五里河桥下北侧无名污染源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炎黄公路五里河桥下北侧,陕州区炎黄公路五里河桥北侧无名污染源,不明污水往河里排放请核查接到举报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立即交办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中队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樊焱霖、蔡阳博、薛韶益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调查,群众反映的无名污染源是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明污水往河里排放是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水渠入黄口。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漆剑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0599113801W,经验范围: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维护;环保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易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三环【2012】232号,2015年9月16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局验收,验收文号:三环审【2015】80号;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1月11日通过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三环审【2019】47号,2022年8月企业进行自助验收。配套建设3条与污水处理规模相适应的污泥处置生产线, 2021年12月25日办理有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200599113801W001Y),2022年6月21日至2027年6月20日止。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环境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正常运转,正常接收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规模为13万立方米/d,污水处理系统各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处理过的废水均能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7-2021)表1一级标准,调阅总排口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和自行检测报告数据,均没有超标排污情况。每日处理过的废水约有3万立方米通过管道输送到大唐火电厂用于生产使用,其余达标废水排放到小阳沟,经导流渠最终流入黄河。 三、问题是否属实: 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不属实。 四、下一步监管措施或工作计划: 继续推动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作,不断提高三门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中水回用率,同时要求企业要认真履行好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科学施策精准治污,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 五、回复举报人: 已将现场调查情况电话告知信访举报人,信访举报人对调查情况认可。已办结
6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2-12 10:13大王镇重王村四组荒沟河南省三门峡市示范区禹王路街道重王村四组,有人在排水沟内倾倒不明物质,散发刺鼻气味并且冒烟,怀疑是铝矿粉或者是其它有危害环境的物质,望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禹王路街道重王村四组排水沟,位于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北方位约6.5公里处,该位置的排水沟当地村民称为“重王村南沟”,是个自然荒沟,荒沟面积约20亩。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位于重王村四组荒沟内倾倒有灰褐色干状固体物料,倾倒面积约4000平米(6亩),未发现车辆倾倒和现场负责人,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执法人员向重王村委会和周边群众了解,向重王村四组荒沟内倾倒的灰褐色固体物料是粉煤灰,倾倒负责人是:卫小忠(身份证名字:卫润绍),执法人员当即对卫小忠调查询问,经调查询问得知,重王村四组村民为防止四组沟边住户门口道路塌陷、增加绿化面积,找到卫小忠对荒沟进行回填,2023年12月2日,经过重王村委会、重王村四组全体代表和群众同意(重王村村委会出具证明附后),2024年1月28日,卫小忠与重王村四组签订合同,同意对重王村四组荒沟进行回填,签订合同要求卫小忠回填物质必须无毒无害,并且回填结束后覆土绿化。
卫小忠在2024年1月通过个人关系联系到开曼(陕县)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粉煤灰承运方三门峡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该自备电厂产生的粉煤灰运送至重王村四组荒沟内进行回填,从2024年1月14号开始至2月9日结束回填,在此期间共回填粉煤灰100余车。后经我局执法人员联系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共同对该自备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去向进行了解,卫小忠向重王村四组荒沟内倾倒的是开曼(陕县)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产生的粉煤灰。
经查,粉煤灰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范围内,属于一般固废,为防止出现扬尘影响周边环境现象,执法人员要求回填煤灰的负责人卫小忠按签订合同要求进行覆土绿化。截至目前,重王村四组荒沟内倾倒的煤灰已全部覆土并撒上草籽。
已办结
7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12 11:11被举报设备实为渑池县韶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装的(集中器)HAC-GWL-L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新华街老仰韶乡家属院内曲剧团楼上有一个查水表用的设备,怀疑有辐射源。举报内容不属实。被举报设备实为渑池县韶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装的(集中器)HAC-GWL-L,为收集附近用户用水量所安装。2024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通过联系渑池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发现该设备为渑池县自来水公司收集附近居民用水量的设备,该设备名称为(集中器)HAC-GWL-L,为每月缴纳水费采集信息;现场要求渑池县韶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该设备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该设备发射功率为27dbm,经查询”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3.1评价范围3.1.1功率>200KW的发射设备的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对该设备的发射功率进行换算数值为0.0005 千瓦(kw),未达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已对举报人说明情况,该设备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议举报人可以与渑池县韶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联系帮助消失影响。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8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05 10:12渑池县陈村乡华兴矿业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华兴矿业,露天筛煤,扬尘大,没有防护措施,夜间也加工,噪音大。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渑池县陈村乡华兴矿业隶属于义煤集团公司,公司名称是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纳入了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煤矿名单,10月22日通过了河南省煤矿关闭验收并予以公告。 2017年3月底矿井全部封闭并通过验收,目前处于停产关闭状态。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露天筛煤,扬尘大,没有防护措施,夜间也加工,噪音大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将煤矸石以销售方式抵予给个人销售,现场有露天筛煤迹象及筛煤设备,执法人员联合陈村乡人民政府现场依法清除了筛煤设备(现场执法照片附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区域内的环境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9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06 20:32渑池县新泰丰耐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烟味大,刺鼻。粉尘大被举报的企业为渑池县新泰丰耐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天坛产业集聚区,法人代表王文连,该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是年产16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研发;刚玉、锆莫来石、尖晶石、耐火材料的加工及销售。该公司项目于2011年09月26日由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三环监表[2011]56号。2017年1月20日由原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新泰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改扩建项目西线5.25万吨/年生产线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文号:渑环审(2017)01号。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密闭料棚、喷淋设施、脱硫脱硝在线监控设施。渑池县仰韶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厂位于渑池县天坛产业集聚区,法人代表赵俊学,该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是年产5.5万吨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技改项目,经营范围:不定型耐火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该公司项目于2015年02月13日由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三环审表[2015]18号。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密闭料棚、喷淋设施、脱硫脱硝在线监控设施。2024年3月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场检查。经调查渑池县仰韶收费站东边耐火材料厂共有三家,分别是渑池县仰韶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渑池县金磊耐材科技有限公司、渑池县新泰丰耐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渑池县金磊耐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三家公司行业类别属于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主要原料是铝矾土,燃料是煤、电,产品是耐火材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安装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袋式除尘器、脱硫塔、密闭料棚,喷淋设施、在线监控设施。 现场检查时,渑池县仰韶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厂未生产,渑池县新泰丰耐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开始停产,2024年3月日开始复产,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上述两家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近期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在线数据超标的情况,执法人员调取了局信访办及12369举报平台未发现有群众对上述三家企业进行举报,不存在已举报半年之久无人处理,企业周边无群众居住,执法人员在企业厂区和企业西侧的高速收费站区域内未闻到有刺鼻气味,三家企业作业区域全部密闭并安装有喷淋设施,未发现有粉尘外溢情况。目前我局已将上述三家企业,纳入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名单,并报省厅,拟于24年年底淘汰。上述三家企业生产时,使用的燃料为直径3.2米煤气发生炉产出煤气,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煤焦油,因工艺特性在阴天气压低的情况下紧邻该企业的收费站会闻到异味,举报人反映的天晴没有阴天雨天有异味的情况属实。清洁能源替换前我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0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02 07:50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贺滹沱村西边,东方希望铝厂,废水未经处理排到厂西边地里面。被举报企业为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天坛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毛国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0753877093M,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该公司一期《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105万t/a氧化铝厂一期70万t/a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于2004年4月29日,由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监[2004]71号;二期《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氧化铝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于2011年7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给予批复,批复文号为环审[2011]169号;2015年4月24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建设项目验收,验收文号为豫环审[2015]147号)。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200753877093M001P,有效期2020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生产产品:氧化铝;规模:年产220万吨氧化铝;生产工艺:氧化铝生产系统采用选矿—拜尔法生产工艺,属于清洁生产工艺。高压溶出采用管道预热、压煮器间接预热加热、保温罐停留溶出技术,母液蒸发采用六效逆流管式降膜蒸发器组,种分槽采用安全低耗的机械搅拌技术,氢氧化铝过滤采用平盘过滤机、氢氧化铝焙烧选用气态悬浮焙烧炉,所用工艺装备均为氧化铝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和先进设备。全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燃煤灰渣、尾矿与赤泥,燃煤灰渣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尾矿及赤泥经管道输送至赤泥堆场贮存。2024年2月1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茹晖峰、武治国对举报人反映问题已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询问该公司1月14日,八点班工人正常巡检过程中发现位于厂区西侧围墙下方回水管道(氢氧化铝溶液呈碱性)因极寒天气冻裂,工区立即关闭回水泵,用时约10分钟时间将管道进行焊接。焊接前流出的氢氧化铝溶液通过西围墙墙体渗出流到围墙外道路(乡间红土路),顺地势流向低洼处,其中二块农田和道路受碱性水质浸泡影响。受污染的农田及道路受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影响,现场企业负责人、乡(村)干部和举报人全程参加了调查,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一是立即采取道路污染泥土置换措施,将碱性发白道路泥土剥离清运,替换正常泥土并压实处理,方便群众出行。二是主动与村委结合与污染地块百姓取得联系,拿出合理方案,征得群众同意后,对污染地块采取土地置换措施,并进行合理赔偿。三是我局执法人员紧盯不放,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减少舆情发酵,并得到群众的认可满意,并将此次突发事件前因后果及处理结果进行告知,对于诉求做好解释和引导。群众反映废水渗流到农田情况属实。针对此次突发事件,执法人员紧盯不放,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减少舆情发酵,并得到群众的认可满意,并将此次突发事件前因后果及处理结果进行告知,对于诉求做好解释和引导。已办结
11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2-28 15:13个人临时堆放硅石厂洪阳镇刘村八组河道边举报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洪阳镇刘村8组河道旁长期堆放玻璃石,粉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排查。被举报的企业为个人临时堆放硅石厂,位于洪阳镇刘村八组河道边。 2024年3月1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发现洪阳镇刘村八组南河道边有一空地,露天堆放硅石正在装卸运输。经现场调查,该堆放场属个人临时堆放,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且未建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目测该堆放场距刘村村600米,车辆从矿区运输硅石到该点位作为周转,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洪阳镇政府现场责令该负责人立即对硅石进行清理,该点位被多次举报,现场对该临时堆场负责人批评教育,严禁在该点位乱堆乱放,并联合洪阳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该地点不再出现露天堆放行为。群众反映扬尘问题属实。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同时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不定时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2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2-22 19:21三门峡天意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苏门村天意高级科技有限公司,将含毒的生产废水和淤泥倾倒至附近村民的地里,污染地里的柏树和核桃树,望调查处理。举报人所举报的企业名称为:三门峡天意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绳池县仰韶镇苏门村,法定代表人:刘小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1752284034C,经营范围4A沸石,该公司于2004年3月8日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三环(2004)24号,2019年5月通过自主验收,2023年4月29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等级编号:91411221752284034C001U,有效期至: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4月19日。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为:4A沸石,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混合搅拌→熔出→合成→晶化→过滤洗剂→蒸发干燥→包装→销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袋式除尘器,沉淀池。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环境问题不属实。2024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由管道输送至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举报人,电话未接通,对该公司周边田地进行排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和淤泥倾倒至附近村民地里,污染的树木的现象。 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3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2-19 11:59渑池旷源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洪阳镇胡坑村,渑池县邝源商贸有限公司(旧矿石厂),现做洗煤厂,反映该厂无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扬尘大且乱排未经处理污水,望执法人员核查。被举报的企业为渑池旷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洪阳镇胡坑村,法定代表人是曹保军 ,企业性质为个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1221MA40F9QC4Q(1-1),经营范围是矿产品加工、销售。渑池旷源商贸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铝矿石项目”于2017年9月17日在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文号为:渑环审(2017)56号。2018年9月通过验收,已在《环保之家》网站公示。该公司使用原料是铝矿石,工艺流程是原料→大鄂破破碎→ 筛分→小型鄂破破碎→筛分→堆放→装车外运 , 主要生产设备有鄂破、传送带、振动筛、给料机、装载机。污染防治设施建有2套袋式除尘器、密闭车间物料棚,车辆冲洗装置。2024年3月6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张立强、董小强、刘杨对投诉人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原本为铝石破碎加工厂已停产多年,现场发现密闭料棚内外存储原煤及煤矸石,未采取覆盖措施易产生扬尘,密闭料棚内自建一条洗煤生产线,密闭料棚内地上有少量积水。经调查,关于该厂无环保手续问题:该破碎厂法人曹保军以每年租金60万租赁给义马市市民李超杰用于储存煤矸石,并在密闭料棚内擅自建设一条洗煤生产线投入运营,运营时间在2024年1至2月份,且未办理环保手续;关于扬尘问题:密闭料棚内存储原煤及煤矸石可以有效降低无组织排放,但密闭料棚外堆放原煤及煤矸石未采取任何覆盖措施,易造成扬尘污染;关于未经处理乱排污水问题:密闭料棚东侧自建100平方蓄水池用于洗煤筛选,洗煤污水循环使用未外排,密闭料棚为钢构结构,由于常年老化积雪厚导致密闭料棚塌陷,致使雨水渗透造成密闭料棚内地面有少量积水。现场责令在一个月内对水洗设备进行拆除,对露天堆放的原煤及煤矸石进行覆盖清运,加强厂区及厂区外侧道路洒水清扫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4年3月7日渑池县环委会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渑池县供电公司关于《依法对渑池旷源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断电措施》的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前完成断电工作。群众反映无环保手续属实;扬尘属实;未经处理乱排污水部分属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监管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4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2-11 12:13渑池县仰韶镇大乐村养殖场养殖场粪便处理不当,污染空气,离居民水井5米左右,夏天苍蝇,蚊虫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接到举报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联合仰韶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赶到现场:渑池县仰韶镇大乐村村民焦法军,联系电话13781023982,在自家院内建有两间鸡舍,养殖蛋鸡,出售鸡蛋。目前鸡舍无养殖蛋鸡(冬天未养殖)。养殖时,大约有500只左右,产生的鸡粪倾倒于房后的空地,未及时清理,造成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由于都是规模小户养殖,都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我局执法人员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养殖户,及时清理粪便灌溉于农田,村中居民较多,不允许倾倒于村庄内,对周边进行消毒,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5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2-07 12:27渑池县龙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举报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洪阳镇赵窑村北方山有人在此开采,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排查并回复来电人。被举报的企业实际名称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渑池县龙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洪阳镇赵窑村,法定代表人:徐龙献,企业性质为个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0000169958441P(2-2),经营范围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用石英砂、岩矿开采、销售,该公司年开采27.5万吨玻璃用砂岩项目2018年4月18日在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环评”手续(审批文号渑环审(2018)56号),2019年3月通过验收,已在网站公示。已办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221MA44GBLE3H001W,有效期:2020-05-07至2025-05-06,生产工艺为采、剥工艺、穿孔爆破、挖、铲装作业、原料为玻璃石,主要生产设备有挖掘机、破碎锤,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有5辆洒水车,24台雾炮机,安装有车辆车辆冲洗装置。2024年2月19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董小强、刘杨对投诉人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因春节假期,该矿山未生产,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为复工复产做准备工作,经现场了解,该矿山在施工生产,车辆运输易产生噪音。我局执法人员对矿山进行现场调查,该矿山自2023年12月至今采用非爆破方式作业,利用破锤、钻机进行开采作业,伴有偶发噪音,主要噪声源由爆破、钻机、和二次破碎重锤等偶发噪音,由于采场地处深山沟内,远离居民区,影响范围有限,加之噪声经自然衰减后,噪声值较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禁止夜间22:00之后矿山爆破、破碎、车辆运输,减少噪音。现场责令该矿山严格遵守环保制度,在爆破、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减少噪音对环境污染,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矿山监管力度,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群众反映问题噪音部分属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矿山监管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减少噪音及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6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4-02-25 14:13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卢氏县汤河乡杨家庄村有家钼矿选厂,矿山废水流到河道,严重污染。2024年2月2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市局”转办关于“卢氏县汤河乡杨家庄村有家钼矿选厂,矿山废水流到河道,严重污染。(举报编号:240225411200020261)”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企业”,实为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汤河乡杨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4683183052T,法人代表:李宗显。该建设项目于2009年12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12月31日通过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2010〕2号)。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2016年11月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12月8日通过卢氏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卢环字〔2016〕96号)。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登记编号为:91411224683183052T001W。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9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遍号:411224-2023-011-L(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11224-2023-012-M)。
该企业自2017年以来长期停产,2022年4月与卢氏县龙兴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4MA9LABT607,法人代表:安海洋)签订租赁协议,由卢氏县龙兴矿业有限公司承租场地,组织人员进行生产活动。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进行厂房整修、设备维护等基础工作,2022年10月开始间断生产。
二、现场核实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2月27日9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发现汤河乡小沟河杨庄村段河道及杨庄村劈柴沟河道水质异常,疑似水体污染,立即将将此情况向局领导汇报,随即我局由局长带队,两名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监测股、监测站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途中向汤河乡人民政府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将知悉情况汇报卢氏县人民政府并通报卢氏县应急管理局。到达现场后,会同汤河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人员,沿河道上行至尾矿库初期坝顶,现场踏勘尾矿库泄露点、沿河道泄露污染情况,初步判断因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溢流井跑浑,导致下游小沟河水体污染。
三、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7日凌晨4时左右,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劈柴沟尾矿库发生溢流井跑浑,尾砂从排水涵洞流入劈柴沟内至小沟河。此次事件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 级),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事件发生后,卢氏县立即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IV级响应。在国家和省市领导专家指导下,积极开展断源、截流、降浊、清淤等工作,同步开展水质监测。
按照《卢氏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和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3月2日17时解除应急处置IV级响应。
四、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家和省市领导专家指导情况
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常务副省长孙守刚、副省长刘玉江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生态环境部蒋大伟处长及专家一行6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李永密处长及专家一行3人,省生态环境厅李哲厅长及专家一行12人,省应急管理厅金瑞科副厅长一行5人,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郭丽君主任一行4人,省生态环境厅技术中心李洁主任一行4人先后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处置工作。市委书记范付中电话指导,市长徐相锋、常务副市长万战伟亲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常务副市长万战伟连续多日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向东、副局长党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孟繁昌、副局长卢华朝及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二)源头处置情况
2月27日,紧急启动跑浑临时封堵措施,投入人力180余人次,出动挖机9台次,加修应急通道100米,使用无人机转运编织袋8200条,投放沙袋2500袋、棉被1800条,使用防水物料15捆、板材180张,对溢流井实施封堵。2月28日,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安排技术人员进入一号井交替铺设土工布、沙袋和棉被,对两个泄漏排渗管进行封堵;开挖尾砂堆放池,清理加固消力沉淀池,并投放絮凝剂进行沉淀处理,至2月29日上午10时,溢流井跑浑封堵实现断流,之后一直保持相对稳定。
(三)筑坝截污情况
应急处置工作启动以来,累计投入850余人次,调用挖机、板车、水泵等设备136台(套),筑坝58道(其中,坑塘4座)、土方工程3.2万立方米。
(四)河道处置情况
3月1日,开始冲洗、清淤、疏通河道,共投入劳力210余次、机械19台、车辆14辆、篷布220米、污水泵3台,拆除整平拦河坝57座,开挖泥浆池3座,清理河道淤泥约6公里,整理源头河道1公里。截止3月5日17时,本次事件河道处置工作全部完成。
(五)水体数据监测情况
共设置监测点位9个。前期,采样人员分为8组,每2小时采样一次;实验室人员分为3组,24小时进行监测分析。3月3日起,采样人员和实验室监测人员各分为2组,监测频次调整为10点、14点、18点每天三次。目前,小沟河全流域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卢氏县汤河乡杨家庄村有家钼矿选厂,矿山废水流到河道,严重污染。”问题属实。
五、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在应急处置期间,我局始终保持与生态环境上级部门沟通联络,确保现场信息畅通,及时将事件基本情况、相关水系关系、下游水源地信息、先期采取措施情况、应急监测情况等内容第一时间汇报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我局在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数据监测组的工作。此次事件发生至预警解除,监测数据显示老灌河水质未受到影响,同时我局每日向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六、答复投诉人情况
因该举报件为匿名举报,无法联系到投诉人。
已办结
17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4-02-08 15:09五里川兴农菌业合作社工业废水污染排放不达标,粉尘污染,碎料露天堆放,缺乏环保意识,乱堆乱放,2024年2月8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市局转办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S328兴农合作社,工业废水污染排放不达标,粉尘污染,碎料露天堆放,缺乏环保意识,乱堆乱放。”的信访件(举报编号:240208411224010184),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兴农合作社”实为卢氏县五里川兴农菌业合作社,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11224MA3X8UBJ3P(0-1),法人代表:王永田,日常从事香菇食用菌棒加工销售。该合作社建设于2016年4月,占地面积10亩,已建设养菌棚13座,菌棒蒸房4间,灭菌柜4组,冷库5座。配套安装拌料机1台,装袋机1台。该合作社季节性生产,生产时间为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年产香菇菌棒30万袋,使用原料锯末150万斤,麸皮15万斤。
该合作社系五里川镇政府为助力乡村振兴,方便群众生产招商引资引进的扶贫项目。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19日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现场检查时,该合作社正常生产,拌料装袋工段未作业,厂区临时堆存锯末原料600公斤,地面有部分锯末散落,清扫不及时,1间菌棒蒸房正在作业,部分蒸汽废水流入厂区排水渠,厂区东侧围墙外有部分废水渗出。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S328,【兴农合作社】工业废水污染排放不达标,粉尘污染,碎料露天堆放,缺乏环保意识,乱堆乱放。”问题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一是要求卢氏县五里川兴农菌业合作社立即对厂区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在厂区东侧围墙内修建沉淀池,蒸汽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严禁污水外排。
二是对厂区东侧围墙外渗漏废水进行清理。
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将厂区生产设备、材料产品等整齐规放,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2024年2月19日,我局调查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将具体情况向其进行了反馈,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8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4-02-04 11:12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作坊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烟草公司东侧,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作坊,每天8:00-17:00生产噪音大,露天喷漆气味大。2024年2月4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省厅转办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烟草公司东侧,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作坊,每天8:00-17:00生产噪音大,露天喷漆气味大。”的信访件(部平台举报编号:240204410000020191;省平台举报编号:240204411224010001),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南山食用机械菌加工作坊”实为卢氏县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厂,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224MA41BC585D,法人代表:陈保军,经营范围:食用菌机械加工与销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相关规定,该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19日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现场检查时,该机械加工厂未作业。厂区建设有作业大棚一座,主要生产设备有小型切割机1台,焊接机2台,有长期从业人员1名,临时从业人员1名,日常从事食用菌相关金属机械维修与加工,平时间歇性作业,收到维修任务或加工任务后进行生产作业。现场未发现有喷漆设备,厂区地面有喷漆作业痕迹,询问该机械加工厂负责人表示:厂区没有喷漆作业设备,偶尔需要喷漆作业时,工人使用手持式自喷漆进行作业。
该机械加工厂厂区地面未硬化,地面有部分垃圾、积水,生产材料和产品堆放杂乱,厂区有部分杂草生长,环境卫生较差。
该机械加工厂厂区北侧和东侧为食用菌袋料大棚,西侧有三户群众日常居住,南侧20米处为卢氏县五里川镇街道。该机械厂主要噪音源为切割机作业时切割金属制品的声音。执法人员委托卢氏县环境监测站检测人员现场对切割机正常作业时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在厂区西侧设置检测点位,现场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执法人员现场走访部分附近居民和群众,反馈平时该加工厂零星作业,对附近居民生产生活没有什么影响。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烟草公司东侧,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作坊,每天8:00-17:00生产噪音大,露天喷漆气味大。”问题部分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一是要求卢氏县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厂注意作业时间,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附近居民休息时间避免生产作业。
二是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清除杂草、垃圾,将厂区生产设备、材料产品等整齐规放,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是禁止进行喷漆作业。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因该举报件为匿名举报,无法联系到投诉人。
已办结
19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2-27 12:17龙泉浴池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金山路原敬老院龙泉浴池,用煤烧锅炉,烟囱产生的黑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龙泉浴池位于灵宝市豫灵镇金山路原敬老院院内,经营者张车向,豫灵镇上屯村村民,办理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11282618008045,经营范围:洗浴。
二、调查情况
2024年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龙泉浴池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浴池未营业,在现场发现两台锅炉,旁边堆存大量木材和部分生物质颗粒。经询问负责人得知,该浴池为间断性营业,燃料主要为木材和生物质颗粒,燃烧时会有少量黑烟产生。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金山路原敬老院龙泉浴池,用煤烧锅炉,烟囱产生的黑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该两台锅炉位于禁燃区,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情况反馈至豫灵镇政府,由豫灵镇政府对该浴池锅炉依法拆除。2024年3月6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该浴池两台锅炉已拆除。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龙泉浴池使用散煤不属实,产生黑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辖区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20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2-13 23:10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川口乡秋梓村与科里村之间,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经常夜间排放刺鼻气味(白天没有味道),气味难闻,并且伴有灰尘,望核查。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灵宝市城东产业集聚区,法人Christophe LIAU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0MA44KEW68M,经营范围:灵宝市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和城市集中供热业务。2018年11月8日,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由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三环审[2018]34号;2020年5月,该项目通过第三方进行自主验收。2022年12月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200MA44KEW68M001V。原料为树枝和木材,产品为电力及热力,生产工艺流程为:干料棚-皮带输送-炉前给料-锅炉-蒸汽-汽轮机组-发电机组-变电站,废气产污环节为130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采用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氧化协同脱销处理系统、半干法炉外脱硫+碱液喷射脱硫系统进行处理,固废方面为炉灰,建设有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二、调查情况
2024年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燃料进入炉膛后加热,产生的蒸汽送入汽轮机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汽轮机排汽经凝汽器冷凝成液态水后,与锅炉补充水混合后进入锅炉回用。锅炉运行过程中,汽轮机同时抽出部分蒸汽用于供热或工业蒸汽。现场检查时,废气排放口烟气呈白色,未发现存在异味。距离附近村民最近的设施是其储存燃料的料棚,该料棚为防风抑尘半封闭网,兼顾消防和防风抑尘功能,要求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民居住,现场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在料棚周边巡查,也未发现地面存在积尘现象。经调阅该公司提供的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检测报告,显示各项监测数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标准。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川口乡楸梓村与科里村之间,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经常夜间排放刺鼻气味,白天没有味道,气味难闻,并且伴有灰尘”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3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基本满意。
已办结
21河南省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2024-01-05 08:54三门峡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厂没有喷涂房,喷漆对外直接喷涂,工厂是生产涂料的,生产产生的废料,洗缸水直接对下水道排放。三门峡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七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法人:李永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0MA9K77QK8J,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涂料制造、涂料销售。2021年12月办理环评手续(三环三分局审〔2021〕19号),排污许可证号:91411200MA9K77QK8J001U,管理类别:简化管理,有效期:2022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10日。主要产品:水性底漆、水性面漆,主要原料:滑石粉、硫酸钡粉,水性乳液钛白粉,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砂磨机,生产工艺:原料-分散混合-砂磨-成品。主要污染物:颗粒物、VOCs、危废。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袋式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
2024年3月4日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该公司生产不涉及喷涂及喷漆工序,生产车间东侧洗手池有2个自来水龙头1用于制作纯净水、1个日常工人洗手使用,洗手池的外排水管连接车间北侧的污水管网排放,该公司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水无外排生产废水情况。
已办结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3月信访投诉信息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