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三门峡市中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道路基层稳定土生产线项目 | 2020年6月12日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 | 三门峡市中盛市政工程有限公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及公共设施,原料:石子、石粉、生石灰、煤灰,主要生产设备:稳定土拌合机、骨料料斗、装载机、粉料罐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混合搅拌→成品装运。产品:道路基层稳定土,可适用于高等级路面的基层与底基层。
| (1)废气。①混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混合搅拌机上方设一根集尘管道用于下料过程和搅拌保持中粉尘的收集,收集后的颗粒物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限值要求,措施可行。②料仓粉尘。扩建项目粉煤灰储罐罐顶均配套安装除尘设施,该收尘器具有较高的除尘能力,除尘后分别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 ③无组织颗粉尘。项目原料库及生产工序均位于密闭车间内,且设置喷雾抑尘装置,通道口安装卷帘门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采取上述措施可将无组织粉尘排放降至最低。 根据原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结合厂区现状平面布局,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00m,根据厂区平面布局,各厂界设防距离为:东厂界外100m,北厂界和南厂界外90m,西厂界外15m。经调查,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南侧约180m的北梁村,不在卫生防护距离之内,该防护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2)废水 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投产后,无新增生活及生产废水排放。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湖滨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输送带、风机、水泵等,噪声级在75~85dB(A)之间。经采取措施后,各厂界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昼间≤55dB(A))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各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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