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联系电话∶0398-2805501
传真号码∶0398-2805502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政编码∶472000
电子邮箱∶smxhbjmbb@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主要信息:
1.全市生态环境概况及各县、区生态环境概况
2.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职能
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信息
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公告
5.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
6.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文件
7.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政策解读
8.上级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9.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
10.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
11.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
12.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质量信息
13.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人事任免信息
14.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smx.gov.cn/)。
2.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新浪微博:@生态三门峡)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生态三门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平台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在线申请: 点击进入。
(2)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将《申请表》邮政寄送至受理机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4)通过政务公开专区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到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东路与宋会路交叉口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公开专区处提出申请。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附件2:三门峡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2021年修改).pdf
最后更新:2023年11月16日